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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第四回用很长一段文字写曹操杀害无辜的吕伯奢一家:曹操剌杀董卓未遂,“卓遂令遍行文书,画形图影,捉拿曹操:擒献者赏千金,封万户侯;窝藏者同罪。”曹操逃亡“路经中牟县,为守关将士所获,擒见县令。”县令陈宫义释曹操,与他一同逃亡。行了三日,曹操偕同陈宫到伯父吕伯奢家投宿。吕伯奢热情留客,骑驴往村西沽酒待客。操与陈宫坐久,听到磨刀声和“缚而杀之”的人语声,曹操怀疑主人家要擒拿杀害自己,便与陈宫一起挥剑突入,不问男女,皆杀之,一连杀死八口。他和陈宫搜至厨房,看见一头缚着待杀的猪,才知道是误杀人。逃离路上遇到买酒菜回来的吕伯奢,曹操又挥剑将吕伯奢砍死。当陈宫指责曹操的不义行为时,曹操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作者罗贯中用他的生花妙笔把故事情节演绎得绘声绘色,使后人对曹操误杀吕伯奢一家深信不疑,激起了对曹操的无比愤慨,大骂曹操不仁不义,甚至认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名话是曹操的名言,是他的人生信条。
  曹操杀害吕伯奢一家果真是误杀吗?且看《三国志》的有关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的文字记载:
  “《魏书》曰:太祖(曹操)以卓必覆败,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俱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孙盛《杂记》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由此看来,曹操杀吕伯奢有三个版本。共同之处是都写到曹操在吕伯奢家杀人,看来曹操在吕伯奢家杀人是不争的事实。三种版本不同之处一是杀人的数目不一致:第一版本说曹操杀数人,第二版本说杀八人,第三版本没有说杀了几个人。二是杀人的起因不一致:第一个版本写曹操遭抢劫财物而导致杀人。第二版本和第三版本写曹操在吕伯奢家中杀人的起因是“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因无端怀疑而引起误杀。用现代的法律观点看,曹操在遭受抢劫的情况下杀人带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杀八人连女人也不放过,是否属防卫过当则另当别论。东汉未年群雄并起,军阀割据,战乱频繁,百姓有易子相食的。可知当时的社会治安相当混乱,盗窃抢动案件经常发生。曹操带兵镇压过黄巾起义,身上有些财物是很正常的,他的坐骑价值不亚于现在一部小汽车。他和随从到吕伯奢家中投宿遭到抢劫的可能性很大。曹操带过兵打过仗,逃离董卓时有几个随从也很正常。曹操孔武有力,智勇双全,胆识过人,在遭到抢劫的情况下杀死八人也完全有可能。三种版本比较,《魏书》属正史,比较可信。《世语》、《杂说》属野史稗史,可信程度低一些。相比较之下我更相信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是在遭受抢劫的情况下杀人的。
  《三国演义》中曹操杀吕伯奢一家八口的故事是以《三国志》中有关曹操杀吕伯奢的第二版本和第三版本为依据的。经过作者的加工,粗看似天衣无缝,令人毋庸置疑,仔细琢磨却漏洞百出。(1)《三国志》记叙董卓征曹操为典军校尉,曹操以他敏锐的政治眼光洞察问题,认为董卓必败,不愿意在他属下当官,“遂不就拜,逃归乡里”。而《三国演义》写曹操逃走的原因是剌杀董卓未遂,董卓下令通
  缉曹操。以曹操的雄才大略,怎么可能效法荆轲剌秦王呢?况且董卓有英勇无比的吕布侍卫左右,剌杀董卓要冒很大的风险,精明的曹操是不会冒险干这种蠢事的。罗贯中虚构曹操剌杀董卓未遂怆惶出逃,是为下文写曹操怀疑吕伯奢及其儿子要报官加害自己作铺垫,从而刻画出曹操生性多疑,心毒手狠的性格,服务于罗贯中为曹操定下的“名为汉相,实为汉贼”的基调。“奸臣”曹操,罗贯中就是这样炮制出来的。(2)既然吕伯奢热情接待曹操,就应该陪曹操叙旧,叫儿子去买酒菜。吕伯奢自己亲自去买酒菜,也应该安排一个儿子陪客,怎么能把曹操冷落在一旁呢?这有悖常理。(3)吕伯奢的儿子们把猪綑绑起来准备杀了款待客人,在缚猪的过程猪肯定会发出嚎叫声,静夜曹操肯定会听到猪叫。曹操把磨刀声猪叫声“缚而杀之”的说话声联系起来,自然会判断主人是要杀猪招待客人,怎么会无端怀疑主人是要杀自己呢?如此看来,曹操怀疑吕伯奢要加害自己而误杀其一家八口是罗贯中虚构出来的故事,不符合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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